2018上海卷满分作文被需要《互需之人》(是非对举)
人与人之间存在着需要与被需要的关系,人的行为即人对世界的影响构成了人,也可以说,需要与被需要构成了人,是为“互需之人”。
换而言之,“需要”与“被需要”组成一个人的社会身份。“需要”与“被需要”如同蛛丝,将你与社会上的其他人联系起来,形成密集的网络,将每个人的蛛网图层合并,就组成了社会。从你身上牵连出的每一条蛛丝,不论是“需要”抑或是“被需要”,都清清楚楚地指向一个位置,即为你在社会中的位置。知名教师黄玉峰曾说过:“人是社会人。”人的存在是立足于社会的,所以“需要”构成人,并不夸张。
人存世上,总有欲望,这种欲望促使需要,正是这种需要达成了他人生活的意义。东野奎吾笔下《解忧杂货店》中的浪矢爷爷在老伴过世后很颓然,但因小孩们“解忧”的需要费心构想回信而振作起来。浪矢爷爷在被需要时付出自己的精力,却收获了“被需要”感,正是所谓“累并快乐着”。
反观不被需要者,则落寞。20世纪恐怖小说家洛夫克拉夫特在世时几番投稿都未有音信,最后郁郁而终。他人的需要不是她,他的被需要的需要无法被满足致使他的萎靡,而不能成为完整的人。
所以说需要与被需要总是辩证统一的,正如权利与义务总是相伴的一样。例如,我们中小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有接受学校、家庭、长辈教育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加以剥夺;但与此同时,中小学生也应肩负起学习好、思想好、身体好的义务,以及陶冶情操,求真向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不做违反校规校纪的事情的义务,努力成才,成为家庭、社会、国家的中流砥柱。可见,权利与义务是密切关联的。
人们在被需要与需要之间共存,不会有单独义务的“塌缩”态,而总是“纠缠”态。所谓“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矛盾的同一性大概如此吧。
是故人之互需而存于世,存世之人有互需。人之互需之态,影响于世,亦有补于世。依马斯洛之言,人之需求不仅仅是幸福,应是自我实现与超越。若有一个“快乐箱”,你可以在其中体验到永不厌倦的快乐,你愿意把余生投入其中吗?这就是著名的哲学实现“快乐箱”,人们大多不愿进入,因为这时他们清晰认识到他们的需求不是单纯的幸福,而是对这个世界的影响,是你自我被需要的存在,是“有补于世”。
人常言“生不逢时”,何也?自身被需要的需要与时代的需要不想称。而“生之逢时”者,与国家、世界、一个时代的需求相符合,向特定的区域与方向发展,既满足了自身被求,又满足人类的需求,此互需之人,有补于世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