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比论证是什么呢?就是从已知的一种事物(或事理)推论相类似的另一种事物(或事理)的论证方法。它是根据两个(类)事物在某些属性上相同,进而推出它们在其属性上也可能相同的逻辑思维形式。
例如:刘禹锡的《陋室铭》的结尾写道:“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此处用诸葛亮的茅庐和杨子云的小亭与其陋室相类比,唤起读者对德才出众的历史名人的联想,以便有力地证实“斯是陋室,唯吾德馨’’的观点。
再如鲁迅先生的《对左冀作家联盟的意见》一文,在论述“要在文化上有成绩,则非韧不可"的观点时,曾用“敲门砖"这个传统比喻,把前清文人做八股类比推出新文化运动中的某些文人作诗歌和小说,一旦功成名遂,便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借文学以营私的行径,进行揭露和批判,从而指出了当时文坛建树不丰的一个重要原因。这里类比的双方是人所共知的客观实在,作者只将他们的近似点稍加类比,那些在文化运动中的退伍者的庐山面目就暴露无遗了。由是看来,类比论证的妙处就在于善于启迪人们的思路充分利用逻辑思维的力量,使人举一反三,广求甚解,触类旁通。
比喻论证:比喻是一种修辞手法。从这个角度讲,议论文中运用比喻,是以具体的事物把抽象的道理形象地表达出来,借以增强文章的感染力。因而又常借用比喻的方法来进行论证
例如中考题《说嫉妒》中有这样一段话“:嫉妒不但害人,而且害己。从心理上分析,嫉妒犹如毒虫,常常会把妒者自己的心灵啃啮得满目疮痍”,“整天处于一种既不舒畅、极不安宁的境况中难以解脱”。这里把嫉妒比喻成毒虫,有力的论证了嫉妒害己的观点。生动而形象富有感染力,增强了说服力。
那么类比论证和比喻论证的区别是什么呢?
一、属性的区别
类比论证是用两个具有相同属性的事物进行比较。甲事物(指客体)具有某种属性,从而论证乙事物(指主体)也具有某种属性。邹忌和齐王同为统治阶级,他们具有同样的阶级属性。邹忌通过自身的经历:妻私臣,妾畏臣,客有求于臣,故美于徐公。推出同为统治者的齐王也具有相似的属性:宫妇左右莫不四王,朝廷之臣莫不畏王,四境之内莫不有求于王,王之蔽甚矣。
比喻论证是用人们熟悉的、易懂的具体事物证明人们较生疏的、难以理解的抽象道理的一种论证方法。喻体和主体两个事物属性不同(即不是同类),而只是有某些相似点。譬如:《谏太宗》中,治理国家需要积累德义与“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本身属于不同属性的事物,只是存在相似点。这一点是基于比喻的修辞手法。
二、论证基础的区别
类比论证的基础是类比推理,应从事实出发,又要回到事实,并受事实的检验。如《邹忌讽齐王纳谏》,如果邹忌不是以自身经历为事实基础,那么,类比推理就没有起点。又如齐威王没有和类比的事实有相同的属性,也不能推出“王之蔽甚矣”的正确结论。由此可见,客体事物(邹忌受到不切实际的赞美的事实)在论证中起着印证主体事物(齐王“蔽甚矣”)的作用。
比喻论证的基础是比喻辞格,不一定是实有其事的,可以合理地想象、虚构出某种情况或形象,如寓言、神话、小说等都可以作为比喻论证的材料。如《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中“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是在当作寓言中的一个典型形象出现在古籍中的,它具体形象地说明革命队伍中的某些不懂装懂的人。鲁迅《拿来主义》孟子“缘木求鱼”“五十步笑百步”
三、论证效果的区别
类比论证着重点在说理的逻辑性和严密性。如《邹忌讽齐王纳谏》里是通过相同的属性“妻私”、“妾畏”、“客求”和“宫妇私”、“朝臣畏”、“庶民求”的两两相比,令人信服地推论出“王之蔽甚矣”的结论,从而有力地说服了齐王纳谏。因此,类比论证是在严密的说理中使人信服地承认某个道理。
比喻论证却侧重在说理的形象和具体化。譬如《谏太宗》中,文章开头的一段比喻论证的目的在于说明“积累德义对于国家安定的重要性”,由于德义本身比较模糊,可能导致说理较抽象。所以就运用比喻论证,使得说理显得生动、形象,让人易于理解。
类比论证和比喻论证手法的本身没有价值大小的区别,只有论证作用的不同,将一种论证方法用在最恰当的时机以达到自己的论证目的就是最完美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