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重于他律正方三辩辩论词(辩论稿)
正方三辩
随着社会的高度发展,科学、文化、艺术等多方面也在不断地向前跃进。为了与丰富多彩、高速发展的社会相融合,为了在2008年奥运会时把一个崭新的中国展示给世界,为了迎接来自世界各方面的挑战,我们应以高素质和高道德去迎接它。
如何去有效提高我们自身素质呢?我方认为自律重于他律。自律是文明社会做文明人的需要,它要求我们在没有外在的监督的情况下,坚持自己的道德信念,自觉按道德要求行事,不因无人监督而肆意妄行。
刘少奇同志讲,在思想上、言行上严格约束自己,最好连小节也注意到。我们提高道德修养,格守自律,也应从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对细节思想不放松,细小事情不放过,以求防微杜渐。因为现实生活中的经验告诉我们,苹果是从真孔般的小黑点开始溃烂的;铁锅是从一斑锈蚀开始穿洞的;一个人的失足,往往是在“小恶”上不慎而逐渐酿成的。因此,我们需要记住“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名言。不要等发展大了再使别人采取他律。自律是一个不断提高自己素质修养的一种自我约束力。
在很多情况下,他律不可能处处约束人的行为。而我们更需要自律。在大街上捡到钱包,是应该放入自己的兜里还是交给警察?在商店被多找了零钱,是假装不知道还是还回去?这些现象反映出:他律和自律哪个更重要。试想,法律规定着人们行为的限度。他制约着你,监督着你,使你不做出犯罪的行为。但如果人缺乏自律能力,他律只能是一纸空文。衡量人品质是在无人知道的情况下,他将做出什么选择,这是自律的表现,这比别人评价我们更有效。因此,我们一定要坚持自律,使我们自身素质不断提高。
乔叟曾说过一句话:“一个将法律施用于他人的人,他自己当然应该服从这一法律。”这说明什么?我们不言而喻。国家为什么提出以德治国,其原因很明了嘛。自律对促进物质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全面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一定要提高自律。我们自律能力提高了,社会主义发展的脚步会有一个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