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古代书论中的“自然”变迁阅读理解题答案:
-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B)
- A:汉代崔瑗的“观其法象,俯仰有仪”、蔡邕的“书肇于自然”的书法评论,可证明我国书法理论在很早以前就诞生了。
- B:王羲之《笔势论十二章》从形状上把自然物象与书法点画紧密相连,这种理论不断细化并影响了历代对“永字八法”的讨论。
- C:用“眼中自然”概念理解书法,如果遇到点画姿态以及整个字的造型与姿态问题时,这种以物对应的方法就陷入了尴尬。
- D:苏轼的书写状态“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体现了尚意书法追求的心性的自然流露和表达方式上的“自然而然”。
- 注:B项原文为“在后世有关‘永字八法’的讨论中,这种理论进一步被细化”,意为“‘永字八法’的讨论”影响“这种理论”,题干表述为“这种理论影响了历代对‘永字八法’的讨论”,转述错误。A项对应原文第一段“我国书法理论诞生较早,始见于汉代。崔瑗……”,转述正确。C项对应原文第二段“用这一自然概念理解书法……因为,它只能……进入到点画姿态以及整个字的造型与姿态问题时,这种以物对应的办法就陷入了尴尬”。此处的“自然概念”就是“眼中自然”,转述正确。D项对应原文第四段“宋代以后,在尚意思潮的影响下,书法的主要追求已经不是……而是心性的自然流露,以及表达方式上的‘自然而然’”,“苏轼的书写状态‘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便是……”转述正确。
-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D)
- A:汉代的书论家不仅关注汉字点画形状的书写方法,还注重以自然物象来对应说明点画的形状与面貌,这说明当时已存在“观物取象”的意识。
- B:卫夫人《笔阵图》中提到“横如千里阵云”“点如高峰坠石”,以自然之形比附书法之形,对点画的描述微观细致。
- C:梁武帝评价王羲之的字“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韦诞的字“如龙威虎振,剑拔弩张”,这是用自然物象来喻说书家的不同风格和流露出的不同的生命意象。
- D:孙过庭《书谱》认为,在感受与体悟之后,可知书法与自然的关系不仅是简单的视觉感官上的相似性,而且是自然与人心妙合的产物。
- 注:D项原文中《书谱》讲到了书法与自然的关系,所用关联词是“不是”“而是”,为并列关系,选项中转述中变为“不仅是”“而且是”,为递进关系,句间关系错误。A项对应原文第二段“汉代的书论中,‘观物取象’意识普遍存在。在此观念下,当时的书论家不但关注汉字点画形状的书写方法,而且注重以自然物象来对应说明点画的形状与面貌”,转述正确。B项对应原文第二段“到了魏晋,书论对点画的描述更加微观细致。卫夫人《笔阵图》中提到……以自然之形比附书法之形”,转述正确。C项对应原文第三段“魏晋南北朝书论中用自然物象来喻说书家的个人风格……”“如梁武帝说:‘王羲之书字势雄逸,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韦诞书如龙威虎振,剑拔弩张’,这是用自然物象说书家的不同风格和流露出的不同的生命意象”,转述正确。
-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B)
- A:自我国书法理论萌芽后,“自然”二字出现频率很高,它的内涵在不同时段、不同理论家的认知中存在着不同之处。
- B:古代书法理论中的“眼中自然”“胸中自然”“手中自然”三个阶段互为因果,体现了从偏重自然精神到偏重人格精神的发展过程。
- C:宋代书法在尚意思潮影响下,主要追求心性的自然流露以及表达方式上的“自然而然”,以“一切都自然而然”为书法的最高境界。
- D:通过对自然的观察、体悟与回归,历代书家对书法的认识不断深化,由注重点画形状,到注重生命意象和审美风格,再到注重心性表达。
- 注:B项原文中并没有信息表示“眼中自然”“胸中自然”“手中自然”三个阶段是“互为因果”,理解表述错误。A项对应第一段最后一句“‘自然’二字出现频率极高,且在不同时段、不同理论家的认知中有着不同的内涵”,转述正确。C项对应第四段中写“苏轼的书写状态‘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便是作者本人的真性情、真情感。此类作品字如其人,人如其字,一切都自然而然”,转述正确。D项对应最后一段,原文是“历代书家正是在观察、体悟、回归自然的过程中,提炼了……终将书法内化为书家的人格修养和心性表达”,选项中的“提高了对书法的认识”和提炼、丰富、升华三个句子是同义转换;选项中注重“点画形状”“生命意象”“心性表达”在文中第二、三、四段都有相对应的内容,理解正确。
中国古代书论中的“自然”变迁阅读答案
我国书法理论诞生较早,始见于汉代。崔瑗所谓“观其法象,俯仰有仪”,蔡邕所谓“书肇于自然”的书法评论,可算是书法理论的萌芽。此后,“自然”二字出现频率极高,且在不同时段、不同理论家的认知中有着不同的内涵。
汉代的书论中,“观物取象”意识普遍存在。在此观念下,当时的书论家不但关注汉字点画形状的书写方法,而且注重以自然物象来对应说明点画的形状与面貌。到了魏晋,书论对点画的描述更加微观细致。卫夫人《笔阵图》中提到“横如千里阵云”“点如高峰坠石”,以自然之形比附书法之形;王羲之《笔势论十二章》中的“屈脚之法,弯如角弓之张”,则揭示了书法点画形状与自然物象之间的相似性。这种从形状上把自然物象与书法点画紧密相连的理论,属于第一自然——“眼中自然”。在后世有关“永字八法”的讨论中,这种理论被进一步细化,但对自然内涵的拓展上并没有多大进展。用这一自然概念理解书法,具体可感,真实可信,但这种一一对应的关系毕竟有限。因为,它只能停留在书法具体点画外形的层面,一旦超出点画外形,进入到点画姿态以及整个字的造型与姿态问题时,这种以物对应的办法就陷入了尴尬。于是,书法理论的构建中就出现了“第二自然”,即“胸中自然”。
“胸中自然”基于生命意识与书法审美。魏晋南北朝书论中用自然物象来喻说书家的个人风格,并以此来表达不同书家作品中流露出来的生命意象,如梁武帝说“王羲之书字势雄逸,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韦诞书如龙威虎振,剑拔弩张”。到了唐代,孙过庭《书谱》中讲到书法“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这就是说,书法与自然的关系不是简单的视觉感官上的相似性,而是自然与人心妙合的产物,需要感受与体悟。
怎样将胸中的“第二自然”自然而然地表达出来呢?这就进入了基于法道观念与心性表现的“第三自然”——“手中自然”。宋代以后,在尚意思潮的影响下,书法的主要追求已经不是妙悟自然,更不是眼观自然,而是心性的自然流露,以及表达方式上的“自然而然”。苏轼的书写状态“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便是他本人真性情、真情感的流露。此类作品,字如其人,人如其字,一切都自然而然。自然而然即为自由自在,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也必然是书法的最高境界。
历代书家正是在观察、体悟、回归自然的过程中,提炼了书法的点画样式,丰富了书法的生命意象,升华了书法的审美境界,终将书法内化为书家的人格修养和心性表达。
(摘编自史忠平《中国古代书论中的“自然”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