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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过马路_摆现象挖根源指办法

发布时间:2019-1-4 20:05作者:佚名阅读:1127
  • 范文采用:摆现象——挖根源——指办法。先摆出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在中国,“凑够一撮人马上走,和红绿灯无关”却成了“中国式过马路”的经典概括。”然后分析产生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原因:①法制观念的淡薄,汽车文明马路文明的落后;②集体漠视规则意识;③传统的特权思想根深蒂固;④突破禁锢意识形态的愉悦;⑤从众心理;⑥人治文化。最后指出办法“基于平等契约精神的规则和道德律令,一直是中国人的心灵稀缺物。”“矫正“中国式过马路”,依靠人人平等的法治。”

中国式过马路

①在欧美各大城市,红灯一亮,行人自然在马路两旁戳立不动,绿灯一开,鱼贯而过,自觉得近乎条件反射。而在中国,“凑够一撮人马上走,和红绿灯无关”却成了“中国式过马路”的经典概括。

②西方的汽车文明和马路文明,常常让我们汗颜,并且往往引申出一个结论:人家真文明,真守法。由此又产生了九斤老太式(“九斤老太”,鲁迅作品中的一个人物,在她老人家的眼中看来,总是一代不如一代,时常为孩子们的今后担忧。于是,后来人们把这类看不惯下一代的人们统称为“九斤老太”,在年轻人眼里,“九斤老太”常常是很讨厌的。“九斤老太”,出自鲁迅的小说集《呐喊》中的作品《风波》。因为老太太出生时重九斤,所以被人叫作“九斤老太”。)的喟叹:中国人的法律观念太差了。在我看来,“中国式过马路”不仅仅是中国汽车文明和马路文明的落后写照,更是中国政治文明的一个生动标本。

③“中国式过马路”凸显的,是中国人集体漠视规则意识。在中国,规则意识很早就有,格言古语都有强调,最著名的便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规则存在,并不一定得到广泛认可,除了信奉法家思想的秦以外基本没有在中国占据过统治和主导地位(商鞅徙木立信)。另一原因,是大多数中国人抱着实用主义的态度去对待规则;而并不是发自内心地自觉遵守规则,把遵守规则内化为人格的一部分。对我利大于弊的,便去遵守和利用;反之,则无视。“灵活变通”被赞扬,尽管这种“变通”有时是违背法律和道德的,但只要在当时得到好处,就大行其道。

④另外,中国传统的特权思想根深蒂固。在许多人心里,不但不以遵守规则为荣,反以践踏规则为荣。红灯来了,大大咧咧闯过去,习以为常。闯红灯被监控纪录,靠疏通关系,不受处罚,那更是沾沾自喜。践踏规则而逍遥法外,就是一种让别人羡慕嫉妒恨的特权享受。享受特权,不单是特权者的习惯,也是无权者的幻想。

⑤“中国式过马路”凸显的,是中国人破坏规则的集体撮合。(交通规则,是现代人们最常见的公共规则。为什么中国人习惯去破坏,并且喜欢“凑够一撮人”结伴破坏呢?不单单是交通规则,其他公共规则为什么也常常发生这种情况呢?

)在许多中国人潜意识里,破坏规则,不是破坏“与其他公民平等的契约”,而是挑战了规则的制定者。闯了红灯,绝不会意识到这是破坏了基于平等契约精神的公共秩序,而是庆幸自己没被规则制定者逮着,于是怡然自得于一种违规快感。对于一个习惯禁锢意识形态的国家来说,人们破坏规则的违规快感,似乎被赋予了精神独立和彰显个性的魔力,自觉不自觉地与挑战制度、追求自由变得相关,从而自我消解了破坏规则所产生的心理窘迫和道德耻感。

⑥喜欢“凑够一撮人”结伴破坏规则,一是“浑水摸鱼”的从众心理,二是“法不责众”的人治文化。显然,那些破坏规则者,虽然都明知其行为不光彩,并且要被追究责任,但是在集体行为的迷彩服和法不责众的防弹衣下,却又放纵自我。“凑够一撮人”的诉求,有合法合理的,也难免有漫天要价、私利膨胀和漠视公共利益的。

⑦康德曾说:“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中唤起的敬畏越会历久弥新,一个是头上浩瀚的星空,另一个是心中的道德律令。”基于平等契约精神的规则和道德律令,一直是中国人的心灵稀缺物。

矫正“中国式过马路”,依靠人人平等的法治。香港、新加坡等先进城市司机开车文明,一方面是公民素养,另一方面是因为害怕违法。违法被认为是很没有面子的事情。而在中国,司机对逆行、乱掉头习以为常,少数司机违法被交警抓到了,不仅不认罚还打骂交警。而行人闯红灯,更是司空见惯。难道大家真的不知道违法吗?是因为大家都信奉“法不责众”、“法外有情”,出了问题首先想到的是找关系,而不是找法律。所以矫正“中国式过马路”,建立中国的汽车文明和马路文明,必须普及法制文化,健全法治社会。

马路是现代文明的镜子。“中国式过马路”的具象,折射当下中国政治文明。中国人的规则意识与西方国家的规则意识,长期存在差异。法律至上是西方人的规则意识,而我们一直没有这样的意识,权力和人情常常可以大于法。法治的生命力,源自国家成员的平等。建立人人平等的法治社会,权力自律,公民自觉,才会有令人赞叹的马路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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