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高考满分作文《自观,他观,再自观》(结合生活)
本文的最大亮点是结合实际的生活经验,用清晰明了的语言阐释人们认识事物普遍经历的三个阶段:自观——他观——自观,以及三个阶段循环往复的认知规律。
考生基于命题材料的音乐认知经验而自创了“自观”与“他观”两个概念进行阐释,这一认知规律非常符合哲学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可以说圆满阐释了命题旨意。
同时考生还能够基于信息流瀑的时代背景思考“自观”存在的局限,增强了文章论述的思辨性和现实性。
在巴赫和贝多芬的乐谱背后,我们能听见多瑙河潺潺地流动;在非洲鼓密集的敲打声背后,我们能看见淳朴热忱的非洲人举着火把欢快地跳舞……
正是这样接触他国音乐、异域音律以后,我们才能看见他者与自己的区别,从而对中国味的音乐产生更深刻的认识,进而更有目的地去寻找中国味的音乐。辨识音乐的方法,实则也是我们认识事物的途径。
虽然乍一看这段话好像指明了认识事物是从认识同类事物的他者开始的,但事实上我们认识事物是从认识自己开始的。这就是认识事物的第一个阶段,即自观。第一次的自观,是一种最为初级、感性、不全面的认识。就像小时候的我们或许在某年年末的爆竹锣鼓声中领略中国味音乐的热烈,可是那怎么是中国味音乐的全貌?所以,在第一次的自观时,我们对所要认识的事物只能下一个模糊的定义。但如若没有这一层的自观,我们又如何能产生“自我”的意识?第一次的自观仿佛是在混沌天地中开辟出了一个不太确切的位置,让我们继续探索。
接着,便是认识事物第二个阶段——他观,即观察同一类事物中的他者。在认识某一事物时还去研究他物,有人或许会觉得这是偏离主题,但其实他观是认识事物中不可或缺的一步。广泛涉猎同类事物中的他者,有助于我们分辨什么是我们所研究的事物的特征,什么又不是。我们利用先前形成的模糊的定义开始做选择,遇上那些无法判定的定义,我们便不断扩充、明确定义。于是,模糊的定义渐渐清晰。认识事物实则是一个包容与剔除的过程,认识他者是包容,选择则是剔除。那么为什么认识他者如此重要呢?我想就是因为包容是剔除的前提吧!在不断接触他者的过程中,我们对事物的认识也愈发深刻。
最后,是又一次的自观。在他观的基础上,我们对于所要认识的事物有了更加明确的定义,但这终究是不够的。在他观中延展出了又一次的自观,这一次自观是经由他者后的反观自身,目光更加深刻,而且是带着质疑和挑战的精神以重新审视“自我”。正如苏格拉底所言:“未经审视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然而至此,认识事物的过程还未结束。我们还要进行更多的他观和自观,事物不停发展,他观和又一次的自观也应是永恒的行为。
当今社会,在信息流瀑下,回声室效应不断增强。一件事仿佛只要自观一次,有了一个模糊的概念,就可能因为这个概念被重复多次而显得正确无比。这样的我们是不是又要回到房龙笔下的无知山谷,成为“智慧老人”了呢?
认识事物需要经历自观、他观、再自观然后再往复的过程,否则我们便无法正确认识事物。就像中国味的音乐除了锣鼓喧天,还有高山流水。所以我们要自观、他观再自观,才能更有意识地去寻找中国味的音乐,更有意识地去追寻事物更深刻的意义。而认识事物的过程,也是确证自我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