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北京卷北京符号高考满分作文及点评《血祭王朝》
本文从历史的角度反映了风雨飘摇中的清王朝统治下的北京,作者把主要笔墨用于谭嗣同,强调其被杀的情形,体现一种悲壮美,更意在展示一种精神。
首先作者在题记中开门见山,单刀直入提出主题——用“用一抹血色来标记北京,这也许是最符合历史视野的。”从而奠定了全文的感情基调。
其次作者从三个方面描写北京的历史,但始终围绕一个主题——一抹血色,这就深化了文章主旨。
全文行云流水,语言优美,字里行间显示了作者文学功底的深厚及思维的理性和独特,带着一种散文特有的诗意美和哲思。
北京的符号
——血祭王朝
用“一抹血色”来标注北京这个充满睿智的城市,也许是最符合历史视野的,因为它充满了祭奠……
(一)漫步
落满夕阳,停歇着归燕的胡同像丝线般串起了老北京的如烟往事,一碗豆浆喝出了北京的醇厚,一个焦圈咬出了北京的滋味,耍花腔的京剧喊出了北京的沧桑与古典,琉璃厂的地摊上散落的物什却是这北京的残片,在你漫步中一个过去接着一个过去、一段回忆和一些人。——也许遥远,也许咫尺。旧城墙上的荒草羁绊不住你走进历史大门的脚步,紫禁城的威严由于“人去楼空”的孤寂而越发可怜,天坛的祈福延续不了八旗一统万年的梦想,地坛的冷清裹着一位轮椅上最透彻、最纯粹的爱恋——尽管在他眼中,与历史无关。“正大光明”的金色掩盖不住割地赔款的屈辱和谄媚的厚颜,圆明园只能作为一种概念,深埋于堆满废墟的郊外。对此我只能心痛与无奈,曾经满是“东来紫气”笼罩的万间殿宇在不经意间的漫步中逐渐蜕变、蜕变、蜕变成对一个末代王朝的复杂心绪——如鲁迅先生之于阿Q,“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二)血祭
“菜市口”,一滩凝固的血和一声似有似无的回音穿越历史的呼喊: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悲剧人物的他来去都是那样壮烈,因为他心里装的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进步与崛起。担任上书房行走的他死于他所效忠的满清王朝的刽子手下。鲜血中凝结着气愤与失望,我同情他,更悲哀着那个王朝,光绪帝软弱得早已没有康、雍、乾三祖的王者风范,任凭一个“老红颜”祸国殃民,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王权与维新在那一刀之间断了气,那口气叹了百年!一场热血的上书变法维新在统治者眼中只是一场不大的闹剧,而谭嗣同却让自己的一滩热血永远地留在菜市口,留在满清王朝的心中。历史如轮回般,在菜市口的那一滩热血默默地祭奠着那个所谓的王朝。
(三)断想
一个中国文人以其朴素的救国热情投身变革,却亡于那最朴素的热情,孰不知“病入膏肓,安能救治”?不难想象那菜市口的血喷洒得多么的无奈与叹息,却如符号一般永远标记着北京,启示了后人的爱国热情,变革精神绵延不绝,从这个意义上说,谭嗣同更是一种象征……
漫步至此,断想终结,今日的菜市口早已改变了住昔的容貌,然而回首间依稀看见一滩鲜血泊在那里,似乎昭示着一缕不灭的精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