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时尚 - 2009江苏高考满分议论文
品味时尚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十大顶级奢侈品牌之一。所以,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了一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取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是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随便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动词花,会花钱;二是名词花,花是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也就凋谢了。别怕,时尚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得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什么是天使的声音,你听过真正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为其下了一个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了理发店,你要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会笑你老土,然后给你一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让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也给它配了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道出来了,剩下的,就要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 1.观点独特。本文从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四个方面品味时尚,品出了独特的滋味——“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了一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取男人的腰包”“这种唱之时尚我也为其下了一个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也给它配了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这其中充满了辛辣的嘲讽,蕴含着人生的智慧。
- 2.运用杂文笔法。文章对各种时尚极尽讽刺揶揄之能事,而这种讽刺又集中体现在语言上,文章语言幽默诙谐、充满睿智,又透着一股俏皮劲儿。文中的画线句都是这样的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