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尊严是第一位的_思想深刻、立意深远
发布时间:2018-11-26 10:47作者:葛剑雄阅读:808
同是“敬畏大自然”这个话题,复旦大学著名历史地理学教授葛剑雄先生写的文章,就融入了他深刻的思想,超越了我们庸常的理解。
葛教授这篇文章,其价值在哪里?他不同于一般人所竭力标榜的敬畏自然就是对大自然顶礼膜拜的思想,而提出了“人的尊严是第一位的“观点,深刻地揭示了人与自然之间应有的科学理性关系。
首先,他提出“改变局部区域的自然环境”是人类进步的必然,不应该纠结于“征服自然”或者“敬畏自然”的是非,而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轨迹。然后,强调指出“地球上出现的各种异常变化,包括近年来的各种灾害,根本原因还在自然本身,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人类活动只是加剧了自然的变化”而已。这样找到了问题的根本,说明人类在自然异常变化中没有必要负全部责任,但这与“顺应自然的前提是探索自然的奥妙,掌握自然变化的规律”并不矛盾。接着,顺势推出“以人为本、以人类为中心不仅相当现实,也更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的观点,重申“人的生命、人的尊严是第一位的"。
我们这样说,并不意味着葛剑雄教授这篇文章就是对“敬畏自然”这个话题的唯一正确理解,而是说,他对这个话题融入了自己作为一个历史地理学者的体验和判断,有着属于他自己的解释和表达,这点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
人的尊严是第一位的
如果把“敬畏大自然”理解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无疑是一种正确的态度,我完全赞成。但如果将“敬畏大自然”与以往一些人出于蒙昧的自然崇拜混为一谈,因此就认为人类在自然面前应该一味顺从、无所作为,那就走到了另一个极端,不仅非人类之福,就是持这种观念者也难自圆其说。火的使用、工具的发明、栽培农业、定居以及城市化,都曾使大量其他生物毁灭,极大地改变了局部区域的自然环境。要是没有这些进步,就不会有今天的人类,也不会有目前这场争论。这些进步既不能简单地说成是“征服自然”的结果,也不仅仅是“敬畏”的产物,但这是人类曾经走过的真实脚印。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人类能放弃这些进步,退回到野蛮时代吗?恐怕最极端的环保或自然中心人士也不愿或不可能选择吧。
地球上出现的各种异常变化,包括近年来的各种灾害,根本的原因还在自然本身,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人类活动只是加剧了自然的变化。
很多灾害在人类没有产生或根本没有影响力的时候就发生过。已知的造成人类最大损失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传染病等并不是发生在工业之后,也没有越来越严重的规律。最大的困难是人类到现在还不了解这位母亲的性情,不知道她发怒的真正原因。在自然面前,人类并不缺乏敬畏,但母亲未必领情。清朝时为求河神保佑,曾经派遣特使,不远万里寻找黄河正源,以便向河神表示虔诚,但黄河并未安流。有些民族对山的崇拜无以复加,不敢触动“神山”的一草一木,泥石流、滑坡、水土流失和雪崩照样发生。多少次人类以生命作牺牲,奉献给他们敬畏的神灵,结果如何呢?我并非主张人类可以为所欲为,而是要说明顺应自然的前提是探索自然的奥妙,掌握自然变化的规律,这既需要正确的理念,更离不开科学技术。
提倡以自然或生态为中心,从理论上说固然是更高尚、更完美,却存在着目前无法逾越的障碍——谁能代表自然或生态?除了人类还有谁?生物或非生物如何表达它们的意愿(如果存在的话)?本来只适合于人类的伦理、道德、法律是否同样适合于自然或生态?某些环保人士和生态伦理学家能代表自然或生态吗?
我们还必须面对残酷的现实,在这个地球上,多少人挣扎在死亡的边缘,多少人还没有解决温饱。就是在中国,数千万人尚未脱贫,大多数人的生活勉强小康。在目前阶段,以人为本、以人类为中心不仅相当现实,也更符合人道主义精神。以人为本,并非不关爱自然,更不是提倡“征服自然”。即使从人类自身的利益出发,也要保护环境,顺应自然。但人的生命、人的尊严是第一位的,当人类与其他生物或非生物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我们只能先考虑人类。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逐步实现更崇高的理念。(《新京报》,2005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