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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扣扣案件看法高中作文800字《犯罪不能被美化,“侠客之心”当揖别》

发布时间:2022-12-29 22:07作者:山默阅读:442

“张扣扣事件”发生后,舆情大致出现了两种观点,一种是美化张扣扣为母复仇的行为,认为张扣扣是为母复仇的“英雄”,而部分网民则断定当年司法不公,张扣扣之行为情有可原,一些自媒体的加入也给案件增添了一种悲情色彩;一种认为张扣扣手段残忍,是杀人恶犯,应严惩不贷。对此,你有什么看法?请据此写一篇作文。

犯罪不能被美化,“侠客之心”当揖别

(题目旗帜鲜明,形式对称,具有美感。)

“张扣扣事件”发生后,部分网民断定当年司法不公,张扣扣杀人情有可原;一段时间,舆情一边倒地美化其为母复仇的行为,认为他是“英雄”,甚至一窝蜂地为其叫好。(引用材料,精准取舍,摆出舆情的一个方面,为下文剖析、驳斥竖起靶子。)

这种舆情看似盛赞侠客行为,富有人情味,实则是只看现象,不解本质的肤浅见解。行凶杀人,是最大的灭绝人性;美化这种行为,是人情味的最大缺失。(直抵问题本质。)

先说对当年司法不公的断定。其实这只是部分网民凭个人感觉的主观臆断。大量事实告诉我们,个体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有许多隐秘的事情我们并不知晓,因此个人对于正义的理解往往是片面的。凭借个体对正义的有限理解去匡扶正义,很有可能出现灾难性的后果。(分析了个体认识能力的局限性并指出其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见解独到,有思想深度。)

再说为张扣扣叫好的举动。在这种声音中,有那种“围观不嫌事大”的起哄心态,更有不顾法律、不计后果的戾气。当今,我们已经迈入法治社会,虽然仍然存在司法权可能被滥用的事,但作为一种社会大环境,“权大于法”已经是过去式,不能再用一些陈旧观念来评判现代人的行为了。“冤冤相报”的江湖已经远去,没有必要留恋。张扣扣案的恩与怨只有法律能了断,法律也是最终的回答。(理性分析了围观者的心理,缜密论证了法治社会的现状,批判了“冤冤相报”的江湖戾气。)

在自媒体盛行的当下,一些舆论的确有种不好的习惯,即宁愿相信自己的直觉,也不愿意听取常识的召唤。在各种缺乏事实根据的主观猜测,同经过一系列调查侦办流程之后的官方认定意见之间,这些舆论有时候就是喜欢“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式的撒娇。吊诡的是,这些论者批评的就是当年法治不彰的无奈状况,结论却是对破坏法治的张扣扣大加赞赏、同情有加,你们到底是尊重法治,还是信奉血债血偿的丛林法则呢?难道人们都要用私刑去杀人报仇吗?以歌颂非正义的方式来维护正义,想起来就让人齿冷。(由特殊到一般,对舆情进行了分析批评:相信直觉、主观猜测、罔顾常识。结尾敏锐地抓住了错误舆论的疏漏,用矛盾法“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令人击节叫好。没有板着面孔说教,论证语言庄谐并用,易于读者接受。)

还有人盛赞张扣扣为母杀人是“孝”的极致表现,这其实很可“笑”。试想一下,作为父母的唯一男丁,丢下白发苍苍的老父去为已逝的母亲复仇(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那么还有谁能给父亲养老送终呢?你说他孝吗?他其实就是个愚夫鲁夫。(换一种角度驳斥了美化张扣扣为母复仇是热爱亲人观点的虚伪性,可谓一针见血。)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是张扣扣案,很多社会热点事件都是汹涌的舆论能量被单薄的事实所挑动,但真正撬动民间舆论观点发生变化的,还是官方的及时回应,以及媒体对事实的报道。这提醒我们,无论是宣传部门、传统媒体还是自媒体,都有义务将舆论思维拉回到事实与法治的路线上来,要意识到话语权的分量,秉持专业性。媒体更应该平衡、翔实地进行报道,而不应渲染情绪。作为网民,我们要知道用法治思维办事、以法治思维解读才是现代社会的应有之义。对突破法律底线的行为应当有鲜明的态度,在古道热肠之外,不能混淆是非,要多冷静思考。[“任务驱动型”材料作文多为时评,其基本结构依然是论说文的三段论:提出问题(引论)—分析问题(本论)—解决问题(结论)。但从作文实际看,许多考生往往提不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或者只是蜻蜓点水、浮光掠影、一带而过,使作文留下虎头蛇尾的遗憾。这段文字对官方、媒体提出了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对网民提出了应该秉持的思想方法,并且由此及彼,拓展到一般社会热点事件,使论证说理具有了普遍意义。作者顾及全面,思维缜密,写得入情入理,令人信服。]

只有法治才能让人告别“侠客之心”,只有法律才能解开“张扣扣案”的“死扣”。也只有尊重常识,尊重事实,理性思维才能解开舆论场上的“死扣”,才能让我们不盲从,不戾气,从而做正确言行的导航人。(总结全文,使结构完整。文易搜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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