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与法律高中议论文800字作文
右骁卫大将军长孙顺德接受他人赠送的丝绢,事情被发觉后,唐太宗说:“顺德是对国家有功的,我和他共同享有官府仓库的财物,他为什么会贪婪到这地步呢?”但考虑他有功绩,就不惩罚他,只是在大殿中当众赠送丝绢几十匹。大理少卿胡演说:“顺德违法接受财物,所犯的罪行不可赦免,怎么还送他丝绢?”唐太宗说:“他是有人性的,获得丝绢的侮辱,超过了接受刑罚。如果不知道惭愧,就如同一只禽兽了,杀了他又有什么益处呢?”唐太宗与胡演对待长孙顺德的不同态度,你对哪个感触最深?请结合你的感受和思考写一篇发言稿。
挥法律之利剑 守天下之太平
面对长孙顺德收受别人丝绢一事,胡演认为他违背法律,应当依法处理;而唐太宗当众赠绢,寄希望于对方的道德自省。我更认同胡演的态度,因为只有挥动法律的利剑,才能维护人间正义,守望天下太平。
法律是国家纲纪,维护法律就是在维护国家秩序。长孙顺德受贿,唐太宗没有将其绳之以法,这无疑向朝廷内外释放了一个错误信号,即受贿不一定会被法律制裁。那么,凡是权力存在的地方,都有可能是行贿受贿的温床。当权力挣脱了法律的笼子,横行于国家生活的各个层面,帝王心中海清河晏的盛景恐怕只能是水中明月镜中繁花。因此,长孙顺德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以彰显法律尊严,警示天下臣民。
法律是对道德的有效补充,可以弥补道德约束的不足。长孙顺德位极人臣,皇帝愿意和他共享财富,有如此尊荣却被区区几匹丝绢诱惑,使信任他的皇帝也困惑至极。可见人性是有弱点的。就算顺德心生悔恨,但这一时的道德自省并不能为之后的人生保驾护航,因为埋在人性深处的暗雷,随时都可能被引爆。这就需要法律的介入,由法律来规定人们行为的底线,在道德之光照耀不到的角落里为人性兜底。
法律的背后是深情,依法办事并不等于无情无义。唐太宗要保全臣子的做法看似宽容大度,实则会断其前途。假设顺德在太宗赠绢之后没有半分悔过之心,必会使其失望进而渐失宠信;假设他羞惭万分幡然醒悟,那受贿的污点也因皇帝的偏袒不能洗刷干净,昔日的股肱之臣也难以名副其实,深孚众望。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君主之爱臣也应当如此。唐太宗若真正爱护顺德,就应当摒除私情,使其接受法律的审判。在付出了现实的代价之后,顺德也许会更加珍惜眼前的一切,堂堂正正为自己谋前途,为国家谋未来。
当然,强调依法办事并不意味着否定道德的作用。从古至今,正是那些德行美好的人引领着整个民族前进,绘就了国人的精神图谱。不过站在国家治理的角度来看,只有依法办事,依法治国才能让所有人享受公平正义的最大公约数。
古人的足音已然模糊,留下的教训却历久弥新。今天的掌权者应该洁身自律,依法执政,为人民的幸福和民族的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