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骨头》优秀作文900字
我的牙被脆骨报复了无数次。我每当抱着骨头啃得满嘴流油,尤其是啃脆骨,就像小老鼠一般地咬得咯吱吱……咯吱吱……总是仗着牙口好,总是娇纵自己的爱好。吃货的世界里是没有“惜福”之说的,只有抵不住的诱惑。
结果,有一天,悲剧了。在跟一块骨头战斗时,嘎嘣一声,右边的大牙出了个洞不但不能啃骨头了,连嚼饭都不成了,只得用一边吃饭。结果,老累得腮帮子疼,某一天,左边的大牙也掉下一块来,这可咋整啊!直接去医院里报到去了,一个月只能喝粥,瘦了七八斤。
直到这时才想起来,这棵牙在诸多方面,尤其是啃骨头方面那可是立下汗马功劳的。我小时候家里穷,奶奶却生了五个儿子,名声倒是有了,但养活很困难。一年到头吃不了几回肉,我父亲结婚的时候是家贫如洗。等我出生的时候,虽然经常饿肚子时代已结束,但吃肉仍属奢侈品。
有一年生产队里杀了一头猪,煮了一大锅肉,家家只能分一小块。那几个杀猪的有功,分到一堆骨头,大火架起来,一掀锅,香十里,我口水滴答,厚着脸皮蹲屋里不走。一群粗犷的大老爷们,胡子拉碴,皮肤黝黑,但心地特别善良,不但让我喝够了撒了葱花和香菜的肉汤,还给我啃了平生最香的一块骨头。
那是一块带肉的骨头,肉酥软,喷香。肉旁还带着脆骨,一咬嘎嘣脆。骨头还带个小孔,一吸,香醇的骨髓呲溜一下就出来了。吸完大骨里面的骨髓的时候,试着咬了一下骨头,由于煮的时间特别长,一咬就粉了。粉了的骨头显现出细碎的红色,应该是骨质,特别特别地香,与肉香截然不同。
自此,对骨头之爱一发不可收拾。日子渐渐起色之后,我就让母亲给我做红烧小排,酱大骨。经常捧着一块块美味香淳的骨头用牙咬碎,满嘴流汁。再后来,我移居城里,整座城里凡是有点名气的酱骨店,大骨汤店,红烧排骨店等都问候了无数遍,从快餐的酱骨店到星级的酒店,只要听说有大骨头在,必然去品尝一下。
酷爱啃骨头,尤其是爱嚼脆骨,后果就是把满口不错的牙啃出了两个洞。医生是给想法修理好了,花去了大把的银子不说,医生还告诫我,轻易别再啃骨头了,脆骨最好一口别吃。我只好改啃骨头为啃红烧肉了。
终于在饿瘦了七八斤之后,才明白:凡事都要有度,细水才能长流,再爱一种东西,也要适可而止,不可摄取过度。就像言多必失,爱多必溺一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