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二代”标签的贴上与揭下_论据扎实,挖掘深入
发布时间:2018-11-25 10:44作者:崔立一阅读:892
本文通过对一则毁容新闻的解析引出对热门话题“官二代”的论述。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公众舆论没有客观的立场,以“伸张正义”为名、无条件地悲悯弱势群体,为某些少年贴上“官二代”的标签,将复杂的青少年心理建设问题简单化、标签化,是极不理智的表现,从而呼吁读者正视舆论的作用。论证透辟,十分具有警醒意味。
《安徽官二代追求美女遭拒泼洒火机油点燃致人毁容》这则消息一出,社会惊愕,媒体哗然。2011年9月,合肥市17岁少女周岩因拒绝同学陶汝坤求爱,被男生尾随至家用打火机点油烧伤毁容,惨不忍睹。
此事之所以引起网络上热烈的讨论,原因有二:一方面,它击中了人类心底最柔软的一部分——一个花季少女就这样被人毁去了姣好容貌,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留下了一生磨灭不掉的伤疤,令人扼腕。另一方面,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因为求爱被拒而这般不择手段,其心理之促狭、恶行之严重,令人发指。
但是点燃众多网民心中堆积已久的稻草、引发燎原之势的,无疑是新闻标题中的“官二代”。
对我们来说,“官二代”一点也不陌生:平心而论,任何行业都有二代、三代。但是“李刚门”一出,将官民之间明显的不公平和两者日益恶化的矛盾体现得淋漓尽致。自此以后,“官二代”愈发臭名昭著,成为众矢之的。人们下意识地认为,司法最后可能因为这种特殊身份的存在而扭曲。
而这次,由于陶汝坤父母分别为合肥市审计局和规划局官员,“官二代”又浮出水面,而且似乎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焦点。可当真是这样吗?我认为,关注无罪,但必须厘清因何关注。
在议论之前,我想先谈一下近来流行的一个名词——“贴标签”,意为对问题不做具体分析,只根据教条或固有观念对人或事物生搬硬套地加上一个名目。我认为,陶汝坤,在某种程度上,被社会舆论强制贴上了“官二代”的标签,进而被群起而攻之。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陶汝坤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官二代”——他的父母只不过是科级干部,并非权倾朝野的大官。而且他犯下的恶行多归咎于他不健全的心理,与他的身份并无直接关系。
公众舆论没有保持应有的客观立场,仅出于同情心、出于对弱势群体的悲悯,无条件地选择站在受害者一方,且因为“官二代”这枚标签对犯罪者深恶痛绝。这与前不久轰动一时的药家鑫案有着惊人的相似。两者不禁使人发问:陶汝坤及其家人,是否会沦为舆论的受害者?
如果“官二代”这枚标签不被理性地揭下来,那么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
“官二代”并不是一枚理性的标签,更像是一个发泄情绪的外壳。如果只是拘囿于“官二代”,把事件解读为“‘官二代’对‘穷二代’的野蛮欺压”,很可能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遮蔽了少年心性残忍的原因和教育的失败,不利于我们的反思与自省。舆论狂欢之后,除了社会戾气的累积,少女的苦难换不来任何指向进步的省思。
既然公众舆论对“官二代”的仇视是出于因他们的特殊身份而不公平的司法,那么就应紧盯司法,做到法律的准绳不因违法者的身份而扭曲,法律的程序不因其而更改;监督犯罪者是否尽到了应有的责任、表达了足够的歉疚与负罪感。做到这些,正义和公正也就得到了伸张,问题病灶也就得到了梳理和反省,公众舆论也就发挥了其正面作用。
反之,当社会舆论冒进而不审慎地使用其权利和影响力,因为他所处的社会群体而用有色眼镜看待整个案件,为他贴标签,不就事论事,那么付出的代价将是巨大而沉重的。药家鑫案就是现成的例子:混淆视听的“药家有军方背景、四套房产”,是“官二代”“军二代”“富二代”等说法,后一一被证伪。不知当药家鑫被执行枪决,是否有人会为当时自己的随波逐流和情绪化而自责?
所以我认为,务必要堵住这个事件“官二代”这一情绪的宣泄口,将公众的视野引到家庭、学校、社会对青少年心理建设健全的责任和做法上,这才是当务之急。
当然,作为与受害者同龄的人,虽谈不上感同身受,但能够体会她的绝望和无助,对她的同情和关心也是油然而生。但是撤去这些感性因素而理性地分析,我认为整件事不能任凭‘陶汝坤罪该万死”这股风在网络上掀起大片赞同声。试想,如果舆论带来的压力影响到了司法途径的客观和有序,犯罪人得到了不公正的裁决,即使他犯下的罪行再恶劣,那这个社会还能称得上是法制社会吗?舆论“伸张正义”的本意达到了吗?
越来越多的公民学会了通过网络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这是时代进步的体现。但是如果将一些个案上升至某种高度,继而妖魔化一个群体,这是不合理的,也是缺少理性认知的。对于这场到现在为止都不能盖棺定论的悲剧,我们需要了解更多真相,我们需要听到更多人的声音,我们更需要反省:舆论在社会中到底扮演了一个怎样的角色,我们怎样才能将其作用发挥到最大值。
此事之所以引起网络上热烈的讨论,原因有二:一方面,它击中了人类心底最柔软的一部分——一个花季少女就这样被人毁去了姣好容貌,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留下了一生磨灭不掉的伤疤,令人扼腕。另一方面,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因为求爱被拒而这般不择手段,其心理之促狭、恶行之严重,令人发指。
但是点燃众多网民心中堆积已久的稻草、引发燎原之势的,无疑是新闻标题中的“官二代”。
对我们来说,“官二代”一点也不陌生:平心而论,任何行业都有二代、三代。但是“李刚门”一出,将官民之间明显的不公平和两者日益恶化的矛盾体现得淋漓尽致。自此以后,“官二代”愈发臭名昭著,成为众矢之的。人们下意识地认为,司法最后可能因为这种特殊身份的存在而扭曲。
而这次,由于陶汝坤父母分别为合肥市审计局和规划局官员,“官二代”又浮出水面,而且似乎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焦点。可当真是这样吗?我认为,关注无罪,但必须厘清因何关注。
在议论之前,我想先谈一下近来流行的一个名词——“贴标签”,意为对问题不做具体分析,只根据教条或固有观念对人或事物生搬硬套地加上一个名目。我认为,陶汝坤,在某种程度上,被社会舆论强制贴上了“官二代”的标签,进而被群起而攻之。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陶汝坤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官二代”——他的父母只不过是科级干部,并非权倾朝野的大官。而且他犯下的恶行多归咎于他不健全的心理,与他的身份并无直接关系。
公众舆论没有保持应有的客观立场,仅出于同情心、出于对弱势群体的悲悯,无条件地选择站在受害者一方,且因为“官二代”这枚标签对犯罪者深恶痛绝。这与前不久轰动一时的药家鑫案有着惊人的相似。两者不禁使人发问:陶汝坤及其家人,是否会沦为舆论的受害者?
如果“官二代”这枚标签不被理性地揭下来,那么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
“官二代”并不是一枚理性的标签,更像是一个发泄情绪的外壳。如果只是拘囿于“官二代”,把事件解读为“‘官二代’对‘穷二代’的野蛮欺压”,很可能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遮蔽了少年心性残忍的原因和教育的失败,不利于我们的反思与自省。舆论狂欢之后,除了社会戾气的累积,少女的苦难换不来任何指向进步的省思。
既然公众舆论对“官二代”的仇视是出于因他们的特殊身份而不公平的司法,那么就应紧盯司法,做到法律的准绳不因违法者的身份而扭曲,法律的程序不因其而更改;监督犯罪者是否尽到了应有的责任、表达了足够的歉疚与负罪感。做到这些,正义和公正也就得到了伸张,问题病灶也就得到了梳理和反省,公众舆论也就发挥了其正面作用。
反之,当社会舆论冒进而不审慎地使用其权利和影响力,因为他所处的社会群体而用有色眼镜看待整个案件,为他贴标签,不就事论事,那么付出的代价将是巨大而沉重的。药家鑫案就是现成的例子:混淆视听的“药家有军方背景、四套房产”,是“官二代”“军二代”“富二代”等说法,后一一被证伪。不知当药家鑫被执行枪决,是否有人会为当时自己的随波逐流和情绪化而自责?
所以我认为,务必要堵住这个事件“官二代”这一情绪的宣泄口,将公众的视野引到家庭、学校、社会对青少年心理建设健全的责任和做法上,这才是当务之急。
当然,作为与受害者同龄的人,虽谈不上感同身受,但能够体会她的绝望和无助,对她的同情和关心也是油然而生。但是撤去这些感性因素而理性地分析,我认为整件事不能任凭‘陶汝坤罪该万死”这股风在网络上掀起大片赞同声。试想,如果舆论带来的压力影响到了司法途径的客观和有序,犯罪人得到了不公正的裁决,即使他犯下的罪行再恶劣,那这个社会还能称得上是法制社会吗?舆论“伸张正义”的本意达到了吗?
越来越多的公民学会了通过网络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这是时代进步的体现。但是如果将一些个案上升至某种高度,继而妖魔化一个群体,这是不合理的,也是缺少理性认知的。对于这场到现在为止都不能盖棺定论的悲剧,我们需要了解更多真相,我们需要听到更多人的声音,我们更需要反省:舆论在社会中到底扮演了一个怎样的角色,我们怎样才能将其作用发挥到最大值。